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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026年06月12日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办及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资保函〔2026〕140号)精神,扎实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决定继续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 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两个组别设置项目。

1. 基础教育组(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2. 中等职业教育组: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录屏等拍摄方式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能够达到降低教学难度、适配碎片化学习、支持独立学习等目的。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教学软件、教学装备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鼓励合理使用新技术,职业教育微课作品鼓励融入工匠精神等思政元素,并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单纯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设计制作,或全程以智能体替代教师进行讲解、演示和批注的微课作品, 均不属于本类作品。

(1)相关要求:微课视频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 5 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 640×480 像素以上,播放时间为8-10 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可在相关材料中一并提交。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1)(PDF格式),微课视频(MP4 格式),相关材料(ZIP 压缩包格式)。

2. 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是指教师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师组织与实施教学的工具和学生学习与认知的工具,融于教与学的过程,且教学成效明显的教学活动案例。鼓励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案例创作。

(1)相关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需包含教学环境设施与课程建设、教学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内容。

教学活动录像:须体现创新教育教学特点,可提交代表性单节课堂实录,或围绕一个教学专题剪辑的多节课片段专题视频,总时长不超过 50 分钟。

相关材料应包含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内容。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3.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案例创作。

(1)相关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内容。

教学活动录像:须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应包含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内容。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4. 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三、 作品资格审定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1人,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1-2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数字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师数字素养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AI技术直接生成的作品不得报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利用AI技术的教学资料应做标注。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均取消作者的活动参加资格。

四、 报送办法与名额分配

(一)报送办法

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依据“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附件4)严格评选,择优推荐。2026年7月6日前,进行网上报名、上传项目作品,逾期不再受理。作品登记表(附件1)随项目作品一起报送;交流活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3)由各单位活动负责人于报送结束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活动信箱。

此次交流活动工作使用“郑州信息化教育教学活动平台”(http://hd.zzedu.net.cn)系统,系统将于2026年6月10日开通,作品以第一作者手机号注册上报。

(二)名额分配

以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学校为单位组织报送,其中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和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各县区共限报8件,局直属学校共限报2件;优秀教育电视节目各县区限报3件,局直属学校限报1件。

(三)按组别评选,择优推荐省活动平台。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重视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评选报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参加本届活动作为促进本地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

(三)积极参与,提升质量。各单位要聚焦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加强优质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协作与交流,有效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邱琳惠  王博

联系电话:0371—63845007   63927364

电子信箱:xiangmubu31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交流活动”)


附件:

2026信息化交流活动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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