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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二十三届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智能机器人项目线上竞赛的通知
2023年03月01日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办及各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郑州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郑教科信函〔2022〕52号)要求,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规定,郑州市第二十三届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智能机器人项目调整为线上竞赛形式举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学校及队伍

     本次参赛队伍404支(名单见附件1)。

二、 竞赛形式及时间安排

    1. 本次竞赛采用线上比赛,以视频直播形式进行,具体项目与时间安排见附件2。

    2. 赛前准备;

 (1)3月30日前,请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领队1-2人,局直属学校各参赛队伍指导教师1人,扫描加入“钉钉”交流群(二维码见附件3)。

 (2)3月31日,通过郑州市中小学信息化活动平台(http://hd.zzedu.net.cn/),公布郑州市第二十三届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智能机器人项目线上竞赛秩序册(以下简称“秩序册”),请各参赛学校自行下载查阅。

 (3)2022年4月7-8日,进行线上竞赛测试,请各参赛学校按“秩序册”安排进行测试。

三、 比赛器材准备与监考说明

各学校参赛所需设备及器材(场地图纸、机器人、计算机/平板电脑及程序软件、拍摄设备等)由学校自备。

(一)智能竞技类设备要求

       1. 拍摄设备2个,建议使用手机。其中,拍摄设备1用于拍摄特写镜头全程跟拍(建议增加三轴云台稳定器,稳定拍摄画面,或者打开手机录像防抖功能);拍摄设备2用于监考编程区域和场地图区域。

       2. 拍摄设备1、2均须提前下载、注册并调试好腾讯会议APP,用于监考。

(二)拍摄环节的监考说明

       1. 组委会统一负责安排线上监考。

       2. 正式比赛时,智能竞技类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指定腾讯会议监考会议室,摄像头可视范围内必须包含编程区域和赛场地图区域。

       3. 比赛期间,选手不得离开比赛场地和监考范围;指导教师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监考范围。

       4. 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任务后,方可退出监考范围。

       5. 比赛时如果团队所有队员都需要操作机器人,可增加一名学生志愿者辅助拍摄,比赛完成后志愿者需立即退出比赛场地。

四、 拍摄要求

(一)拍摄内容

   1. 拍摄设备1

(1)团队成员依次进行不超过30秒自我介绍(包括姓名、学校、参与赛项、参与组别,并出示相关证件,证件号码须与参赛证件信息一致);

(2)自我介绍之后,自行发出指令“三、二、一、开始”,随后执行全部比赛任务。整个过程采用特写镜头进行全程跟拍。

   2. 拍摄设备2

比赛过程中,拍摄设备2用作赛场地图全景俯视镜头拍摄,须与拍摄设备1同步拍摄。

(二)拍摄技术要求

    1. 视频显示格式需设置为1080P。

    2. 拍摄设备1镜头要求一镜到底,不允许进行任何遮挡,一次性拍摄完成比赛全过程,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参评资格。

   3. 拍摄设备2的全景俯视镜头比赛中不许移动。

   4. 拍摄画面须清晰、图像稳定,确保裁判员可准确判断计分点完成情况。

   5. 请勿展示与比赛无关的场景,保证整个拍摄画面简洁明了。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静 韩晓鹏    联系电话:63845007


新23届郑州市活动机器人赛项省级项目秩序册

新23届郑州市活动机器人赛项市级项目秩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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